江苏产假最新国家规定及产假工资计算标准

时间:2019-05-11来自:未知 点击:95

  根据《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<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>的决定》,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,在享受国家规定婚假(3天)的基础上,延长婚假十天。

  自2016年1月1日起,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,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(98天)的基础上,延长产假三十天,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。

  前两款规定的假期视为出勤,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,不影响福利待遇,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前两款规定的假期。

江苏产假最新国家规定及产假工资计算标准

  用人单位根据具体情况,可以给予其他优惠待遇。

  

  产假:

  对依国家婚姻法履行正式登记手续,符合国家规定代孕、生育的女性员工,顺产产假128天;难产/剖腹产产假143天(包括产前15天);多胞胎生育,每多生育一个婴儿,增加产假15天。

  男员工护理假:

  对依国家婚姻法履行正式登记手续、夫妻生育符合国家规定的男员工,在配偶生育时,男员工享有护理假15天。护理假须于孩子的出生日期起一次性休完。

  婚假:

  员工在合同期内登记结婚的,对依国家婚姻法履行正式手续的员工,婚假13天(含节假日),结婚登记日起6个月内一次性休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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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近期修订实助孕栏目施的《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生殖助孕科室育条例》,明确了陪产假(亦称农村草药助孕护理假)的期限,从2016年1月1日起,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,在妻子生育期间,男方享有15天护理假(国家法定节假日不计入)。

  陪产假期间工资怎么算?

  陪产假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怎么算,是广大男职工关心的另一个大问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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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陪产假期间视为出勤,休假期间工资奖金照发,企业不得降低工资福利待遇。

  陪产假请不下来怎么办?

  在各地的计生条例中,多数地区对如何维权及法律责任等问题,并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。


参考资料